(1)申领工伤医疗费用:
企业发生工伤事故,上报有关事故材料后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填报《常熟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情况呈报表》、《工伤事故调查书》,并随带病历、有关医疗票据等至社保处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手续。
(2)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关手续:
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1—10级的,由企业填写《常熟市企业职工因工伤残鉴定表》(一式三份)、《常熟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三份),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科审批后,由社保处工伤生育保险科与财务科将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划拨至企业。
(3)申领因工死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由企业填写《常熟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情况呈报表》(一式三份)、《常熟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审批后,由社保处工伤生育保险科和财务科将相关待遇划拨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