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南人才网!
登录
|
注册
|
企业入口
LOGO
职位
公司
热门搜索:
销售
客服
工程师
人事
文员
财务
助理
会计
首页
个人求职
招聘单位
职场资讯
最新招聘会
人事助理
机构简介
职工权益
政策法规
回到顶部
我要建议
首页
> 就业创业
工伤证据应由谁来收集?
2011-11-25 00:00
查看:
2953
次
[打印]
[收藏]
虽然工伤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但目前企业用工管理不太规范,出了工伤事故往往瞒报、藏匿或毁灭证据,作伪证、假证,拒绝调查等。为有利于工伤认定,职工或其亲属应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如工友证言、现场记录、照片、录音等。此外,劳动者受伤时要及时诊断,保留好首次医疗诊断书或病历本
上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全面推行
资讯分类
职场资讯
人事助理
职工权益
政策法规
销售
会计
计算机
行政
物流
传媒
法律
教师
请假
人力资源
主管
经理
高薪
带薪年假
电子商务
有年终奖
酒店
产品经理
双休
简历
五险一金
求职
面试
毕业生
就业
职业生涯
热点推荐
创业补贴告知书
常熟市优秀创业企业补贴申请指南(2020最 ...
常熟市创业企业注销补贴申请指南(2020最 ...
常熟市创业基地运营补贴(自有房产)申请 ...
常熟市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2022最 ...
最新资讯
关于征集2024年“校园苏州日”活动岗位需 ...
常人社技[2024]3号关于举办苏州市“吴地 ...
江苏亨睿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灵活就业人员一键参保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常熟高新区2024年春节后人力资源招聘会 ...
常人社【2024】2号——转发苏州市人力资 ...
常熟高新区2024年春节后人力资源招聘会 ...
创业补贴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