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于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7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新参保职工,填写《常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员表》(一式三份),持《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表》、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至市社保基金征缴科(社会保险费结算窗口)办理参保手续,领取职工社会保险编号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至医保中心综合管理科领取《医疗保险证》、病历、IC卡。
用人单位录用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填写《常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增员表》,持职工原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病历、IC卡和《招聘录用人员备案登记表》,至市社保处基金征缴科、医保中心综合管理科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续保职工重新就业前间断缴费部分,应自2000年7月或间断缴费开始,补缴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